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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接待嚴管升級:禁燕翅及關鍵字高檔酒水

  國企、事業單商務中心位亦參照執行
  秦夕雅
  今後,黨政機關公務接待工作餐將禁供魚翅、燕窩和msata高檔酒水。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裝潢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做出了上述規定。
  十八大召開之後,以“八項借款規定”為代表的厲行節儉、反對浪費的系列決策陸續出台,上月末公佈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是《規定》出台的重要背景之一。
  《規定》是對2006年10月中辦、國辦聯合頒佈的同名規定的全面升級。從條文數量上看,從2006年版本的19條增至26條;從內容上看,《規定》管理更細化、覆蓋範圍更廣。
  《規定》首先對公務外出管理做出要求。除了已有的禁止變相旅游與風景區開會外,《規定》要求,科學安排和嚴格控制外出的時間、內容、路線、頻率、人員數量;公務外出確需接待的,派出單位應當向接待單位發出公函,告知內容、行程和人員。無公函的公務活動和來訪人員一律不予接待。
  對於接待住宿、餐飲和用車,《規定》要求,住宿以標準間為主,接待省部級幹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間;工作餐應當供應家常菜,嚴格控制陪餐人數: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接待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使用警車,不得違反規定實行交通管控。確因安全需要安排警衛的,盡可能縮小警戒範圍,不得清場閉館。
  對於費用轉嫁的問題,《規定》明確提出:公務接待費用應當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單獨列示。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為名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禁止向下級單位及其他單位、企業、個人轉嫁接待費用,禁止在非稅收入中坐支接待費用;禁止借公務接待名義列支其他支出。
  北京大學憲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錫鋅此前就對《第一財經日報》表示,預算外資金的循環是預算制度的大問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存在政府讓下屬企業、其他單位花錢,費用轉嫁支付等問題。
  他還認為,信息公開是關鍵,公開後才能動員全社會更為廣泛地參與監督。
  對此,《規定》也明確, 縣級以上黨政機關公務接待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按年度組織公開本級國內公務接待制度規定、標準、經費支出、接待場所、接待項目等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更新後的《規定》還大大增加了適用範圍,除各級黨政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外,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同樣參照該規定執行。
(編輯:SN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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