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按照福建省委提出的廈門要在投資環境國際化上率先取得突破的重要指示,大力發揮特區新優勢,圍繞職能轉變,敢於先行先試的統一部署,廈門市在福建省率先啟動了商事登記制度改革。
  近日,就此次改革情況,《法制日報》記者對廈門市工商局局長陳海疆進行了採訪。
  千餘違法商家已被信用公示
  記者:請問此次廈門市商事登記改革的主要內容都包括哪些?
  陳海疆:主要有七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改“先證後照”為“先照後證”,實行主體資格與經營資質相分離,降低市場準入門檻。二是改註冊資本實繳製為認繳制,取消註冊資本行業門檻。三是改企業年檢制度為年報備案制度,建立商事主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在這方面,今年以來已對1117家違法違規商事主體實施了黑名錄公示、限制鎖定等信用監管措施。四是實行住所與經營場所分別登記、經營場所分類管理模式。五是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審批與監管高度統一的市場監管機制。六是構建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以信用信息為核心,建立社會監督、市場自治和政府監管的全方位、多層次新型市場監管模式。七是實行“同步受理、並聯審批”,逐步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節約行政資源,提升審批效率。
  “認繳制”適用所有商事主體
  記者:廈門的這次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在哪些方面發揮了特區優勢?
  陳海疆:首先是放寬市場準入,讓企業“放得開、辦得好”。具體來說,一是“先照後證”擴至外資項目。對市政府審批權限內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實行“先照後證”,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此項改革“很有魄力”。二是註冊資本“認繳制”擴至所有商事主體。改註冊資本實繳製為認繳制,將“認繳制”適用範圍擴大至所有商事主體,取消註冊資本行業門檻。在此方面,深圳、珠海等地僅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而國務院方案是適用於公司。三是率先“年檢改年報”。從3月1日起,在福建省率先改革企業年檢和個體戶驗照制度,不再對所有企業的登記事項和經營資格集中審查,而是將信息公示與監督檢查相分離,全面開展年報公示工作。
  其次是嚴格後續監管,政府要“接得住、管得好”。比如,防止“缺位”和“失位”,後續監管較快跟進。完成了商事主體設立、變更、備案、註銷等98大項、249個細項辦事制度的修改完善和流程再造。制定了廈門市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後續市場監管《工作方案》,明確各部門對許可審批事項的監管職責,細化監管任務,防止監管缺位和監管力度減弱。目前,全市28個市屬許可、監管部門都制定了各自的後續市場監管方案;6個省部屬垂管部門提交了後續監管辦法草案。
  監督與自律相結合,信用監管基本建立。制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及黑名單制度,商事主體不按期公示年度報告或者通過住所無法聯繫的,將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有違法行為的將被納入黑名單,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工商信用監管工作基本框架也初步形成。
  再次是強化保障體系,使市場“放而不亂、放而不弱”。其中包括,及時配套法規。出台了《廈門經濟特區商事登記條例》和《經營場所備案及監管規定》、《商事主體登記備案辦法》等12個配套規範性文件。從嚴分類管理。突出監管執法重點,對經營場所實行分類管理。特別是對危及公共安全、高污染行業、油煙噪音擾民、影響歷史風貌和城市景觀等經營場所嚴格監管,並公佈了《廈門市經營場所禁設區域目錄》,真正做到該放的放,該管的管到位,維護良好城市品質,推動產業轉型升級。
  少數部門還存在慣性思維
  記者:在改革推進過程中是否也發現了一些新問題?
  陳海疆:改革實施以來確實也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其中主要包括:傳統行業劃分與當前行業業態不相適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行業類別劃分和行業特點表述滯後於經濟社會的發展,部分新興業態無法找到對應的類別,或者因類別表述過於寬泛無法體現更加細化的社會分工。這一方面給商事主體選擇行業特點帶來不便;另一方面,無法對新興業態的發展情況進行有效的統計,開展幫扶或監管。
  後續監管壓力較大。比如,少數政府部門還存在改革之前監管的慣性思維,“誰審批、誰監管”落實不夠到位,部門間協調機制不夠順暢;目前我國缺乏統一的《商事登記法》,實務大多依靠工商總局頒發的規章,很多操作細節靠各地工商部門具體把握,導致標準不一、操作不易;部分商事主體辦理營業執照後,“搶跑”經營涉及後置行政許可的事項,給後續監管帶來壓力,等等。
  此外,仍存在“信息孤島”現象。各部門、各地區商事主體信息還沒有完全實現共享,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公示平臺有待建立。
  信用公示平臺亟待全國統一
  記者:根據目前發現的這些問題,您對下一步的改革有何建議?
  陳海疆:針對實際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我個人建議,要改進商事主體年報公示工作。商事主體年報公示率是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成功與否的一項重要指標,直接影響到商務誠信體系建設及後續監管成效。目前,部分商事主體對年報工作還不是很瞭解,對於不按時公示年報的後果認識不到位。我局將通過採取簡化個體工商戶年報程序、強化年報公示行政指導、延長年報公示時間、加大宣傳力度等措施,爭取短期內在提高年報公示率方面取得突破性的成效。
  此外,要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儘快完善全國統一的“商事主體登記及信用信息公示平臺”體系,建立大數據平臺,以工商登記的數據為基礎,各行政職能部門的許可信息、監管信息分別實時上傳和反饋,形成記載每家經營主體的基礎信息檔案,實現部門間的信息實時傳遞和無障礙對接,打破信息孤島,避免信息不對稱和資源浪費,為建立社會共治的監管模式和社會誠信體系打好基礎。
  審批制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有一句民間順口溜叫“七八頂大蓋帽,管不住一頂破草帽”,說的是行政執法部門因為權力過多過濫,相互之間推諉扯皮而導致對市場監管不力。
  也正因此,本屆政府自一開始,就將簡政放權作為改革的主攻方向,至今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400餘項。
  說到底,簡政放權的實質就是破私,破的是部門的審批權力之私,破的是地方政府的利益之私。在對廈門市商事登記改革試點進行採訪過程中,記者明顯感受到,這一改革的成效已經初顯。
  比如,通過不斷減少行政審批事項,使得行政審批效率有了新的提升。目前,廈門市行政審批事項已減少96項,減幅達22%,平均辦結時限更是被壓縮至法定承諾實現的33%。此外,審批環節全部精簡到5個以內,23.2%的審批服務事項實現“一審一核”,74%的事項“即來即辦”。
  同時,廈門市清理商事登記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步伐還在繼續加快。6月初,廈門市商事登記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目錄被進一步修訂,改革之初保留的12項前置許可被精簡至7項。
  但記者在採訪中也瞭解到,即便如此,政府職權部門簡政放權的步伐還需要繼續加快。比如,據青年創業者史訓洋介紹,儘管他3天就可以拿到營業執照,但此後向旅游局申請《旅行社經營資格證》,仍然需要很長時間,甚至數月,而這將直接影響到一個企業的正常經營。
  此外,廈門市行政審批信息管理平臺,儘管目前已基本實現審批部門信息共享。但截至6月9日,商事登記機關上傳的涉及後置許可的商事主體信息數據,同33個單位上傳的行政許可審批數據之間仍有較大差距。
  改革之路才剛剛開始。審批制度改革,只有進行時沒有完成時。
  (原標題:特區優勢讓廈門商事登記改革走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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