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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年末,人社部完成了對國有企業高管的全面調研,近期在總結調研結果,並將以此作為依據之一制定相應的全面限制國有企業高管收入的規定。一位人社部人士透露,討論的基本共識是:結合目前混合所有制的改革,競爭性的領域,國企高管實施市場化的薪酬管理辦法,國有獨資和國有控股企業中,都將實施對高管的薪酬管理。(5月12日《楚天都市報》)
  對國企高管的薪酬實施限額管理,這樣的規定是符合民意的。可以說,這也是這麼多年來,民意不斷追問的結果。如果,沒有民意對國企高管高薪酬的吐槽,也就不會有了此次的進步。
  無論進步的是艱難還是容易,這樣的前行都是值得叫好的,對國企高管的薪酬實施限額管理,才能縮小貧富差距,才能減少公款使用的亂象,讓每一個崗位都能有符合崗位付出的收入,不讓其占公家的便宜,也不讓公家占個人的便宜,才能顯現公平的勞動價值。
  但是,對於國企高管的限額薪酬標準,也應該更加公開和透明。也就是說,接下來,我們的有關部門是需要制定一個標準的。什麼樣的國企是什麼樣的標準,什麼樣的崗位是什麼樣的檔次,是會出台一個細則和規範的。可是,這樣的標準制定的時候,我們也應該少些關門研究,這個標準里要吸納足夠的民意,不能讓有關部門說了算,也不能僅僅征求利益當事人的意見。
  國有企業不同於私人企業。私人企業的所有利益屬於私人,對於企業創造的財富,他們自然就有分配權,私人企業的老闆不是憨子不是傻子,他們也更加珍惜自己的財富。無論是讓管理人員拿百萬年薪,還是一年才給幾萬元,他們自然有個衡量,即使有的管理人員的收入是幾百萬,想必也是合適的,這是因為他們在分配利益的時候,考慮的是勞動創造的價值。
  而我們的國有企業則不然。國有企業的財富來源,一方面也來源於財富的創造,但是更多得益於壟斷的政策,國有企業的財富是依靠特殊的保護政策成就的,這筆財富自然就屬於國家,屬於全國人民。這筆錢如何花銷?自然大多數還是要投入到國家的發展上,投入到民生上。而國企的管理人員作為政府的雇員,作為人民的雇員,他們的工資高低標準,應該讓人民有發言權。而實際上,這筆錢更多的成就了管理層,這也是問題所在,這是因為在財富分配的過程中,國企自己說了算。
  當然,如果讓人民參與國企管理人員薪酬標準的制定,他們會反對高工資,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把老百姓想的如此齷齪。老百姓也不是不明事理的人,只要你的智慧、你的付出是到位的,是能夠造福人民的,老百姓不會反對“物有所值”的薪酬,老百姓反對的是乾多乾少一個樣,干與不乾一個樣。老百姓反對的是同樣的付出,收穫的精彩不一樣。
  我們推行國企管理人員薪酬限額的辦法是與時俱進的,是符合民意期待的,但是,如何讓這個標準更貼近民生的訴求,我們在研究制定這個標準的時候,不妨征求一下民意,讓大家參與投票和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這應該就是國企管理人員薪酬最民意的標準了。
  文/郭元鵬  (原標題:制定國企高管薪酬限額標準要讓民眾當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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